2024年11月2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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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9年度全省申请律师 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的通知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9年10月22日作者:湖北律协

 各市、州律师协会:

为认真落实全国律协《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组织管理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律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切实做好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集中培训工作,促进实习人员在进入律师行业之前,树立正确的执业观念,领会律师执业基本规范,掌握律师执业基本技能,提升律师执业基本素养,省律师协会研究决定,今年1031日开始,组织开展全省实习人员的集中培训。现就培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和培训时间

培训对象是:20191011日以前申办并领取实习证的实习人员。根据各市州协会报名单,省律协秘书处统计今年全省参加培训人员约为640人。为保证培训质量,请各市州律协按照省律协的安排和要求,及时通知本地实习人员按时参加培训。本通知及培训分组名单将上传至“楚天律师”网站,供实习人员查阅。参加培训以楚天律师网站上公布的名单为准,秘书处不接受实习人员的个人报名。

根据七届省律协常务理事会决定,2016年1月1日以后武汉市律协核发实习证的实习人员由武汉市律师协会组织进行集中培训。

本年度集中培训,课程设置科学紧凑,培训时间为10天(含报到)。培训班于20191031日报到8:30时至17:30时111—11月9日上课。

二、培训内容和课程安排

2019年度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的教学内容以全国律协指定的实习人员培训教材为主。全国律协的集中培训指定教材(第四版)包括《律师职业伦理》、《律师执业基本技能》(上、下)三本今年这套指定培训教材进行了自2007年启用以来的第四次修订,其中《律师执业基本技能》(上、下)为能够跟上国家的立法精神,充分吸收司法实践中的有益经验,并结合新出台的法律、司法解释,有九编进行了全部修订,一编部分修订,新增一编。律师职业伦理贯穿于律师执业过程始终,全国律协将律师培训教材《律师职业伦理》纳入实习人员集中培训指定教材之中。为严格管理,方便学员自学,全国律协指定教材由省律协统一组织征订和发放,学员不得自行购买。

培训班的具体课程内容及授课老师安排见报到后领取的《培训指南及《学习手册》

三、组织落实和纪律要求

(一)属于培训对象的实习人员,都必须按要求参加集中培训。无故不按要求参加集中培训的,一律视为未完成申请律师执业条件中的实习任务,不能通过实习考核,不能申领律师执业证。对于身体健康状况不宜参加此次培训的人员,各市州律协应及时劝其延期,待身体状况恢复后再参加下次培训。

(二)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和交流互动。参加培训的实习人员要主动思考问题,积极参加学习讨论和交流活动,各小组组长要带头并组织小组成员与授课老师在课堂上互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三)服从教学管理,遵守培训纪律。参加培训的实习人员,要珍惜难得的学习机会,按照培训班的统一安排,服从管理,遵守纪律,认真完成培训的各项任务,以确保培训的良好教学秩序和学习效果。集中培训考核采取书面考试和日常考勤相结合的方式,凡不按规定要求完成学习培训任务的,省律协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培训费用和其他事项

(一)培训费用。实习人员参加集中培训需缴纳培训费400元,教材费285元。培训费用不足部分由省律协会费予以补贴。

(二)培训管理。集中培训由省律师协会主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承办。为保证上课秩序及学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联系了学校食堂及住宿酒店,请学员服从安排,统一住宿。培训期间食宿费用自理。

(三)培训及报到地点。培训报到和上课地点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首义校区的首义礼堂

住宿地点。住宿地点:武汉市武昌区千家街30号锦江之星武昌火车站店(地铁4号线A出口70米处),前台电话027-88319888

(五)参加培训的实习人员必须出示实习证方可办理报到手续,并交2寸登记照一张。培训费用及教材费在报到时一并缴纳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一收取,培训费以银行卡支付结算,教材费以电子方式(微信、支付宝)支付结算

省律协联系人: 吴娟娟   杜蜀彬

:  027-87233215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联系人:周锦雯

   话:15971461710

                  

                         十月二十一

附件:2019实习培训名单